在25
摄氏度,101 kPa时,1 mol可燃物完全燃烧生成稳定的化合物时所放出的热量,叫做该物质的
燃烧热.
定义要点:
①规定在101 kPa压强,常温25度下测出反应所放出的热量,因为压强和温度不定,
反应热数值不相同.
②规定可燃物
物质的量为1 mol.
③规定可燃物完全燃烧生成稳定化合物所放出的热量为标准.(例如:H2S(g)+1/2O2(g)===H20(l)+S↓; ΔH1,由于生成的S没有燃烧完全,所以这个反应放出的热量ΔH1不能作为H2S的燃烧热,当H2S(g)+3/2O2(g)===H20(l)+SO2(g);ΔH2,这时水的状态为稳定的液态,而也生成稳定的氧化物SO2,所以这时的ΔH2就是H2S的燃烧热。)
注意点:
燃烧热是以1 mol可燃物作为标准来进行测定的,因此在计算燃烧热时,
热化学方程式里其他物质的化学计量数常出现分数:如H2(g)+ 1/2O2(g)====H2O(l);ΔH=-285.8 kJ·mol-1 这时的分数是代表摩尔数而不是分子个数所以是合理的。
点拨
(1)书写燃烧反应的热化学方程式时可燃物一定是1mol,即可燃物的计量系数一定是1,其他物质的计量系数可以用分数或小数表示(建议用分数)。
(2)单质或化合物必须是完全燃烧,如反应物中C→CO2,H2→H2O(液),S→SO2(气)等。
(3)这里的燃烧概念是广义的,但通常是指可燃物与O2反应的燃烧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