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定,建筑材料(含构配件、设备等)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验收,验收的主要步骤和要求如下:
(1)施工单位应对进场材料的外观、包装、规格、尺寸、数量等进行检查。
(2)施工单位应对进场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当质量证明文件为复印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复印件应当由提供单位盖章。
2)由经手人签字。
3)注明复印日期。
(3)当有复验规定时,施工单位应从进场材料中抽样复验,复验项目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的要求确定;按规定需要见证的,监理单位的见证人员应及时到场见证。
(4)对进场材料现场检查合格、质量证明文件核查符合要求并经抽样复验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填写“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报监理审批。监理人员经现场对实物进行抽查、确认,在“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上签字后,方可在工程上使用。
扩展资料:
工程建设分类
工程建设是实现固定资产再生产的一种经济活动。由民用建筑和工业
工程两部分组成:
1.民用建筑工程
(1)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列入房屋建筑工程的供水、供暖、供电、卫生、通风、煤气等设备及其安装工程,以及列入建筑工程的各种管道、电力、电信和电缆导线敷设工程。
(2)设备基础、支柱、工作台、烟囱、水塔、水池等附属工程。
(3)为施工而进行的场地平整,工程和水文勘察,原有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除以及施工临时用水、电、气、路和完工后的场地清理、环境绿化、美化等工作。
(4)矿井开凿、井巷延伸、石油、天然气钻井,以及修建铁路、公路、桥梁、水库、堤坝、灌渠及防洪等工程。
2.工业工程
(1)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和医疗、实验等各种需要安装的机械设备的装配,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等装设工程以及附设于被安装设备的管线敷设工程和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作。
(2)为测定安装工程质量,对单个设备进行单机试运行和对系统设备进行系统联动无负荷试运转而进行的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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