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正方:法律无情 反方:法律有情)

我方是正方法律无情,帮我想一辩3分钟的开篇陈词,围绕法律的含义,公平、公正、理性、“情”。
2,3辩的提问对方的问题(要犀利的,不容易反驳我方观点的)。
一些法律无情的案例,简捷明了的。一些条款说明法律的无情。
怎么更有利的帮助我方的法律无情。
当对方有情提出:未满18岁不能判死刑,自首从轻处理,减刑,“法律不外乎人情”。我方,该怎么回答呢?
今天到明天需要。

不清楚辩论双方是否学过法学或者对于法学有一定基础。
首先,法的概念和范畴,恶法非法这一点对方肯定会强调。
如果立论在于法律无情,立法(实体法、程序法)、执法都需要论证;而且对“情”的概念需要明确——这个是立论基础——对方对于“情”的定义也很关键,稍有偏颇对于我方就比较有利。
程序法程序法亦称“审判法”、“诉讼法”。“实体法”的对称。规定诉讼程序的法律。这一类型法律论述其无情似乎容易些。执法无情也相对好论述些,关键是实体法中确实体现了人性、人道和人情关怀的一面。。。。例如:

反方“有情”的立论基础很可能在于:法律更多的是温情脉脉的一面:如我国母婴保健法、产品保障法、国家赔偿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等从个人、经济、政治、社会角度对我国人民进行了保护和关爱。又比如说:法律规定,不满十八周岁以及在审判是怀孕的妇女不得判死刑、生病可以监外执行、离婚分财产时照顾困难一方等等。这一切的一切无时无刻不告诉我们法律是有情的,它展示了人文关怀的光芒。况且,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法律给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它的最终目的不是惩戒罪犯,而是达到指引、评价、预测和教育的终极目标。

对于对方这一论断,先看他们对于情的定义,看看对方是否扩大了“情”概念,另外就是双方可能要先从“情”的含义开始辩论,如果有情和无情的“情”的含义都不明确,那根本没法辩——是什么都不知道,怎么知道有没有呢?

以下为无情论的开篇词。。。以上发言非原创,供参考。
“我方认为,法律无情。从古巴比伦的汉穆拉比法典到现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走过了几千年的历史。而今天我们要讨论的并不是所有的法律。在这么多形形色色的法律之中,有不合时代要求的,违背社会性质的恶法。既非法之法。也有符合生产力要求的良法,才是真正的法。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的,受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保证人民利益的行为准则。而何谓无情呢,无情并不是指冷酷残忍,血腥暴力,而是指理性的推理,公正的判断。以及执法者不掺杂个人的思想感情。
首先,从法律的制定角度讲,马克思说过:“立法这不是在创造法律,而是在叙述法律。法律是一种被发现的过程而不是被创造的产物。”法是根据社会的物质规律制定的,不是凭少数人的主观意愿凭空创造。人们只能叙述法律而不是创造法律。合理的法早已存在于客观规律之中,而不随人的主观意志而改变,所以决定了法律无情。
其次,法律无处不体现公平的原则。从以前的君主与庶民同罪到现在的法制社会。几千年以来,法律是行为规范的准则。只要你触犯了法的警戒线,必然受到法律的严惩。难道对方要让那些罪犯个个逍遥法外,不受法律的惩处吗?那现在我们还能有如此和谐的社会,恐怕大家都已人心惶惶了吧。
《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难道对方四位辩友要与宪法背道而驰吗?苦海无涯,回头是岸啊!请对方辩友拨开思想误区的迷雾,抛弃你那黑暗的理论,来到我们光明的一方吧!法律本来就是无情的啊。
最后,从法律的实施角度讲,只有法律无情,才能保证法律的公平合理;只有法律无情,才能使执法这不以个人感情的亲疏作为枉法的理由;只有法律无情,执法者才能有合理的分析,公正的判断。法律是讲证据的,因此,执法者必须排除一切对当事人主观情感的偏见。用理性用公平去执政执法。只有这样,才能用法律去惩处真凶,宏扬正义。试问一下,假如执法者都对自己的亲朋好友网开一面,那法律的公正何在?社会的安定何在?我们坚信,铁面无私,秉公无情是法律永恒的公理。正是法律的无情才使人间处处有真情;正是法律的无情,才使有情的社会正常的运行。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法律无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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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29
你要抓住一个重点,你们的不利在于法律任何地方有一点情就证明了法律有情。法律无情是一个全否命题。所以你们的着力点可以放在无情才可以公平正义,不为情所困。
第2个回答  2019-12-20
辩论赛便利噻,法律无情,反方法律有情,法律无情,就是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就是你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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