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一块地,目前是被人租去做厂房的。土地性质是工业用地,属于国有出让,所有人是信用社的。现在这块地拿出来拍卖:
1,、那么这个土地增值税我问了下我们这边的财税部门,他们说是按差额的30%来算,那么这个“差额”是指什么差额呢?
2.、现在有些人他们想把房子拍去,然后拆掉造住房,所以按道理需要更改土地性质,然后交土地出让金的,那这个土地出让金是怎么交的呢?
3.、企业所得税是怎么算的啊?
冗长。。。。。。。
我也很晕,对这些根本不了解,所以如果各位帮忙解答的时候,希望可以讲的清楚了,但不是些复制粘贴的,因为我自己也在网上查过了的。
谢谢先。。。期待解答!!!还是很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