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饲料商标属于第三十一类
依据为《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即尼斯分类)第十一版2021文本:
第三十一类
未加工的农业、水产养殖业、园艺、林业产品;未加工的谷物和种子;新鲜水果和蔬菜,
新鲜芳香草本植物;草木和花卉;种植用球茎、幼苗和种子;活动物;动物的饮食;麦芽。
【注释】
第三十一类主要包括没有经过任何为了食用目的处理的田地产物和海产品,活动物和
植物,以及动物饲料。
本类尤其包括:
———未加工的谷物;
———植物残体;
———未加工的藻类;
———未切锯木材;
———待孵蛋;
———新鲜蘑菇和块菌;
———动物用便溺垫物,例如:香砂,宠物用砂纸。
本类尤其不包括:
———微生物培养物和医用水蛭(第五类);
———动物用膳食补充剂和含药物的饲料(第五类);
———半成品木材(第十九类);
———人造鱼饵(第二十八类);
———米(第三十类);
———烟草(第三十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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