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国家标准是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
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国家把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环境、资源的保护等方面安全性的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标准中的内容必须是一丝不苟的执行,没有商榷的余地。 推荐性国家标准是指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或市场调节而自愿采用的国家标准,企业在使用中可以参照执行。企业可以根据企业内部生产情况、技术要求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
企业标准,也可以指定企业标准,前提是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一经接受并采用,或各方商定同意纳入经济合同中,就成为各方必须共同遵守的技术依据,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性。 企业不管使用的是推荐性国家标准还是企业标准,一旦在产品上明示就是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