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很高兴回到你提出的问题。 作为一家从事飞灰稳定化药剂的厂家,进行回答,希望可以给你做出好的答复。
第一个问题:垃圾焚烧飞灰的处理办法?
水泥+水+螯合剂+飞灰进行螯合,使其达到GB-16889的垃圾填埋标准,然后进行安全填埋。
优势:性价比高,风险小。
水泥窑协同处理
使其飞灰量是其水泥原料百分之三十以内进行烧结。
优势:处理量大;劣势:影响水泥品质及烟气无法达标。 氯元素是制约水泥窑协同处理的最大障碍。旁路放风等技术优势无法解决烟气达标问题,二恶英等尾气无法达标。
熔融、等离子技术等。
由于耗费大量电力及安全性考虑,这类技术无法得到普及。可用于危废及仪表垃圾处理。
优势:安全 劣势:成本太高
总结来看,稳定化药剂(螯合剂),现阶段,螯合剂是用于处理飞灰的最有效途径,也是国内使用最普及的厂家。
第二个问题:处理飞灰使用的螯合剂有几个好品牌?
其实这个问题百度上面可以告诉你很多,作为一个从事螯合剂多年的从业人员,给你一个中肯的答案。】
连云港新江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本人从事单位)
栗田(大连)工业 (日本企业,国内生产)
日本东曹达 (完全进口)
天津一鸣 (从事螯合剂较早的企业)
南通海乐尔 (最不愿写的厂家)
上海宝钢气体 (背靠大树一片阴)
还有一些就不写了,但上面几家都是活跃在各大招投标现场的大佬。 好与坏不做分类,产品只有业主用了才知道。 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都是生产厂家。
第三个问题 有没有做这个外包的企业?
飞灰作为危废,其本身的定义就有些模糊。但有很多企业要求有必须处理危废资质的厂家进行处理。但现在这个资质已经取消,我厂本来有申请处理资质,但其需要的场地是有项目公司来给予的。 举个例子,A垃圾焚烧电厂需要处理飞灰,招标处理企业,但企业办理处理资质需要借助A厂的飞灰固化车间来申请处理资质,这就出现问题了。
每个地方的环保解释不同,有咨询过好几个省份的环保局住建部,给出的答案也不同。但可以肯定的有两点: 第一点:环保追责主体不会边,是垃圾焚烧电厂。 第二点:出厂转运飞灰必须达到填埋标准。 这两点是关键所在。 我公司也正在运行总包几家电厂的飞灰运行,环保上不需要资质硬性要求。 唯一且必须做到的是:
转运飞灰必须达到填埋标准;
长距离运输车辆必须做到拥有危废运输资质。
希望我中肯的回答可以给你解决问题,如果对其它厂家有不妥的言语,请和我联系,谢谢! 危信:tongjiayouxi 欢迎业主及同行相互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