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6-20
首先税率统一了25%不再分外企内企了。税收优惠政策除外。
再有就是对于几个典型的成本费用的支出更加完善了,
例入:
1、工资不再有限额(国企及有行业规定的除外),实际发放实际扣除。
2、福利费、职教费,不再计提,而是据实列支,而且不能超过工资的标准比例。
3、招待费,新增了按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超过营业收入的0.5%的规定。
4、工会经费没有变。
5、再有就是增值税转型下对于固定资产折旧计提的最低年限有所改变房屋建筑物类20年,机器设备类10年,工具、器具及办公家具类5年,运输设备(飞机轮船、火车以外)4年,电子设备还是3年。
6、开办费的摊销方法,可以在开始正式经营时一次性进入成本费用。但是已经选定不得随意更改。
7、老 少 边穷地区等很多的税收优惠政策,也于新税法实施之时2008年1月1日取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6-19
对原来按33%税率纳税的企业来讲是降低了税率,对原来是18%税率纳税的企业来讲是提高了税率。
第3个回答 2010-06-19
以前分档次,现在也分,但不一样,现在有小型微利企业,总体感觉税负还是高。小型微利企业的所得税也要按20%来收,还有应付福利费,提了就要发,否则要冲回,招待费的要求也更严了,在以前的基础上还加上了60%,企业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而公务员们的工资也是越来越高了。可恨的是政府每年还给税务局下任务,不管经济是否增长,税收任务一直在长,弄的企业苦不堪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