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GB不是强制性标准吗?为什么里面还会有强制性条文?

那国家标准里面的非强制性条文是不是也可以不遵守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赋予标准法律属性:即以国家强制性标准GB为主,以行业标准JGJ、地方标准DB为辅的技术法规体系。GB等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执行。其中非强制性条文中有“不应”等词的、也属于“严格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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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法规引用的推荐性标准,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必须执行;
(2)强制性标准引用的推荐性标准,在强制性标准适用的范围内必须执行;
(3)企业使用的推荐性标准,在企业范围内必须执行;
(4)经济合同中引用的推荐性标准,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必须执行;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1
非强制性条文不是可以不遵守,而是非强制性条文允许我们以自己的理解或者相关部门的理解来执行。追问

例如,设计太阳能电站的倾斜角度,规范规范倾角为30°,而我用专业软件导出最佳接受太阳能为23°,那我是按照规范来使用30°,还是软件导出的23°

追答

如果是我会按规范来执行,软件有可能更新不及时,审查相关也是以规范为依据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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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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