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农产品(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6.音像制品;
7.电子出版物;
8.二甲醚;
9.食用盐。
1、农产品包括:指农业中生产的物品,如稻、麦、高粱、棉花、烟叶、甘蔗、蔬菜等。
2、音像制品包括:CD,VCD,DVD,DVCD,EVCD,蓝光碟等。
3、电子出版物包括:只读光盘(CD- ROM、DVD- ROM等)、一次写入光盘(CD- R、DVD- R 等)、可擦写光盘(CD- RW、DVD- RW等)、软磁盘、硬磁盘、集成电路卡等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修订).中华会计网校[引用时间2018-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