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困惑
王某与韩某离婚后,妻子韩某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离婚没多久,韩某被检查出癌症晚期,身体状况非常不好。为了孩子,韩某遂向法院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把孩子交与其父抚养。法院会支持韩某的请求吗?
律师答疑
法院会支持韩某的请求。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法院会依照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予以变更抚养权。本案中韩某的身体状况已经不能再继续抚养孩子,法院会依法支持其诉讼请求。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法理荟萃
当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当事人无力抚养或是继续抚养已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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