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部门——国务院共设置29个部、委、行、署,1个办公厅,15个直属机构和6个办事机构.地方政府部门——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设有50多个行政机构;除办公机构以外,其他行政机构大体可以归纳
这个就很多了,主要有这些,级别和地方不同可能小有差别: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经济委员会 教育局 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
民族宗教事务局 公安局 监察局 民政局
司法局 财政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国土资源局
建设委员会 规划管理局 交通委员会 水务局
农业委员会 林业和园林管理局 商务局 文化局
卫生局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审计局 环境保护局
广播电视局 体育局 统计局 新闻出版局
工商行政管理局 质量技术监督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旅游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信息化办公室 外事办公室 侨务办公室
法制办公室 城市管理局 房产管理局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税局 地税局 气象局 防空办公室
安监办 信访局 台湾事务办公室
扩展资料:
中央政府
在我国行政系统中,国务院居于最高领导地位,它统一领导所属各部、委的工作,统一领导全国各级地方行政机关的工作,有权根据宪法、法律管理全国范围内的一切重大行政事务。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务院共先例18项职权。这18项职权可归结为六个方面: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规定各部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领导全国性的行政事务。
统一领导全国各级地方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地方行政机关职权的划分。
负责执行国民经济计划与国家预算,管理科学、教育、经济、文化、卫生等工作。
任免行政人员权。
此外,国务院还有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授予的其他职权。
地方政府
自1994年起,各级地方政府机构相继进行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和重点是: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合理划分职权,理顺各种关系;大力精兵简政,提高行政效率。
县级以上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议和命令;
(2)领导和监督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执行经济计划和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文化建设、民政和公安等工作;
(4)依法任免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5)保护公共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
(6)监督所属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7)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乡镇级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政府